一、 完全派遣(包括長期工派遣和人才派遣) 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一整套員工派遣服務工作,包括人才招募、選拔、培訓、績效評價、報酬和福利、安全和健康等。
二、轉移派遣 用工單位自行招募、選拔、培訓人員,再由勞務派遣單位(用人單位)與被派遣勞動者《勞動合同》,并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員工的報酬、福利、績效評估、處理勞動糾紛等事務。
三、減員派遣 減員派遣指用工單位對自行招募或者已雇傭的員工,將其雇主身份轉移至勞務派遣單位(用人單位)。用工單位支付勞務派遣單位(用人單位)被派遣勞動者派遣費用,由勞務派遣單位代付所有可能發(fā)生的費用,包括工資、資金、福利、社保以及承擔所有雇主應承擔的社會和法律責任。其目的是減少用工單位固定員工,增強用工單位面對風險時候的組織應變能力和人力資源的彈性。
四、試用派遣 用工單位在試用期間將新員工轉至勞務派遣單位(用人單位),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試用,其目的是使用工單位在準確選才方面更具保障,免去了由于選拔和測試時產生的誤差風險,有效降低了人力資源成本。
五、短期派遣 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(用人單位)共同約定一個時間段來聘用和落實被派遣勞動者。
六、項目派遣 用工單位單位為了一個生產或科研項目而專業(yè)聘用相關的被派遣勞動者。
七、晚間派遣 用工單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時間,獲得急需的被派遣勞動者。
八、臨時工派遣 以每小時為基本計價單位被派遣勞動者。
九、雙休日派遣 以周六、周日為基本計價單位被派遣勞動者。
十、集體派遣 用工單位通過勞務派遣單位(用人單位)把閑置的人員部分或整體地派遣給第三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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